更新时间:2022.06.05
刑事辩护补充协议的具体规定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人在主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进行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相关的内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针对辩护律师的规定,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1、阅卷权,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到相关的机关处进行阅卷,了解案情;2、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有: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3、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
注意下列事项,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如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
刑事案件辩护人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1、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
刑事案件辩护的种类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刑事辩护有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
刑事案件辩护人权利有:1.会见、通信权,2.阅卷权,3.调查取证权,4.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获得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拒绝辩护权,8.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9.有权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 1、阅卷权,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到相关的机关处进行阅卷,了解案情; 2、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诉讼服务; 3、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可以调查取证。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有:首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委托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3、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