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完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一般认定有效,但存在重婚(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应认定婚姻无效。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事实婚姻和未婚同居关系的认定: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为事实婚姻;均无配偶的男女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为同居关系。处理:对事实婚姻按照一般婚姻进行处理;对于同居关系,双方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并
用虚假身份结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行为,解除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及工作人员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结婚资格具有审查义务,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不当登记的行为。
事实婚姻离婚和同居关系的区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不是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程序如下: 1、申请
签订离婚协议不算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协议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应共同到常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等于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重婚分为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 法律重婚是指未离婚,又与他人办
事实婚姻离婚和同居关系的区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利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大陆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婚姻登记机关为
与被拐卖妇女结婚,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具体分析如下: 1、与被拐卖妇女结婚,被拐卖妇女是被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2、被拐卖的妇女可以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 3、如果当事人提出请求撤销该婚姻的话,那么该
一、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一、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