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
用人单位按季度结算加班费一般是违法的。劳动者的工资是按月支付的,而本月产生的加班费应该计入本月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
加班半小时的,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使劳动者只加班半小时,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工作日按照劳动者加班的,应
加班费的规定是: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的发放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以及加班时间确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其加班费。
小时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休息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工作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调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
一点五倍工资计算方法: 1、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金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2、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金额或者合同不明确的,以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 3、确定员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行转换; 4
期间加班费的计算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
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然后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 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由加班时间决定,在下班结束之后加班的,加班工资应该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如果是在休息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应不低于每日工资的百分之两百。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百分之三百。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根据安排加班的时间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员工平时工资的一点五倍计算。 二、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员工平时工资的两倍计算。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员工平时工资的三倍计算。
加班费是按下列公式来计算的: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过年加班费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按月结工资的的工资计算: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