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股东权利如下: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知情权。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等。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权利包括: 1、请求分红权: 2、发给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的请求权; 3、股东会议的召集权、表决权; 4、知情权和查阅权; 5、股权优先认购权; 6、股东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
《公司法》对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作出了以下规定:《公司法》第74条规定了,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要事项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隐名股东”一般不得出于规避禁止性法律规定的目的而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成为公司的股东,且,“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还需经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存在并认可。那么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隐名股
按照新《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的知情权是分两个层次的: 第一个层次是股东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的知情权,这种权利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股东享有查阅的权利和复制的权利,公司无权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
股权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是指在诉讼前、诉讼中或者执行程序中,如果一方的行为或者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做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专利权人包括: 1、设计人、发明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岗位发明创造,所申请的专利权利,属于本单位。 2、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或发明人所完成的非岗位发明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