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要携带下列证件: 双方本人的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债权债务关系证明; 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 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离婚后如果再婚,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带的证件: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各自的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婚姻登记,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
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如果是离婚的要带上离婚证; 4、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
登记离婚需要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登记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是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者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是外国公民一方是中国公民想要离婚的话,如果结婚证是中国政府发放的,是能够进行协议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
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和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两个中国人办结婚手续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而且是原件。到任何一方的当前户籍地就可以办理。如果是一方是外国人,跟老外结婚,这个时候结婚登记就应该到本省所确定的涉外婚姻登记地,去登记结婚通常呢是所在市级的民政局去登记结婚。中国人一方,还是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