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欠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保证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反担保合同就是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也叫做“求偿担保”。 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本担保的保证人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担保人按照反担保
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而本担保担保的是主债权;但是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有效存在,则反担保关系也不能有效存在。
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
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1、反担保中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2、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3、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
担保法保证期间的规定: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车贷的担保人不一定是一般保证,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视为一般保证。
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 1、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
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 1、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
担保和保证是不同的,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