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两个担保人的执行,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是按份担保的,各自承担自己的保证份额; 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二个人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1、一方对外清偿后,可以按二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二人之间没有划分责任比例的,原则上一人一
担保人父母名下的财产不会被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担保人也不按照约定承担其责任,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义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只会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存在担保人连带清偿责任被免除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二是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
被执行人消除以后的影响如下:一旦从名单内撤销,表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从黑名单内退出了,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记录。第一会有法院记录。关于此案件的全部内容法院内部都有相关文件,但是社会上是无法查询到,如果还涉嫌了经济案件被起诉,又可以重新被纳入失
被骗担保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串通与骗取事实,可以主张免除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当事人被骗为他人做担保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担保人被发现受骗的,必须证明当事人串通、欺诈,并要求免除担保责任。《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先跟被执行人进行严肃地交涉。仲裁结果公布以后,如果被执行仲裁的一方不执行仲裁,可以先跟他严正交涉,提出严肃的抗议,要使他积极配合执行仲裁结果。可以是有关国家机关去交涉,也可以是有关国家机关和你一起去交涉。可以请当地的司法人员进行司法调解。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