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公开审理: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有关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
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
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的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诉讼会中止的情况主要包括: 1、被告人逃脱司法机关控制的; 2、被告人身患重病,无法出庭的; 3、自诉案件的原告身患重病,无法出庭,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具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
(一)、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当事人提出申请且确属商业秘密的案件。 (二)、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选宣布不公开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
1、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不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赦免了刑罚的。 4、需要当事人告诉,但是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已经撤回了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去世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