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主体的审查。 2、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3、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5、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审查。 6、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 7、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签订补充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明确如果抵押贷款不能完成,双方的责任; 2、明确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通常没有说产权证办理多久,通常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销售书籍等广告的内容要明确写入补充协议,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
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合同性质的变更取决于合同标的如何变更。合同标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约定双方所负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种类和性质决定了该合同的性质以及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合同的性质也会随之变更。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合同变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3、对变更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第二、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合同承诺的变更是: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原要约失效,该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新要约;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
合同变更的形式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2、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条件的,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
合同的撤销期限有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