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必然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先建立,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劳动合同有效不一定形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是否建立主要看是实际用工,只有实际用工了,劳动关系才形成。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
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
如果符合以下三点,可判断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劳动者负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 1、搜集能直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在无法取得能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间接证据; 3、提供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 4、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从用工的第一天起就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则可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来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可根据工资支付凭证、单位的考勤记录来确定。
通过下列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3.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