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征地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会给补偿,补偿包括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土地收回的补偿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为: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
农村征用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山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用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
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包括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根据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应当公平、合理,被征收人如果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