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是必须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议。股东具有以下权利: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也称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由董事长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
要。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如果公司章程将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为监事的职责,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上要有监事列席签字方有效,按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法是有规定股东会可以要求监事出席股东会会议,但是如果你们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公司讲究的是公司自治,在你们的公司章程上有规定的,是不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的,那么你就有可能不用出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为: 1、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进行会议主持; 2、在会议召开前,提前15天通知公司各股东; 3、临时提案; 4、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