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以下这些程序: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6、安置单位的各种相关资料。 7、若增加安置面积的
夫妻办理离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有: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房产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产确权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 3、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
房产公证的办理程序一般包括准备材料、申请、审核、签名。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房产确权登记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确权申请。由宅基地所有人本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2、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登记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次审核,审核确认无异议的会进行公告,公告时间应当不少于七日; 3、注册登记。通过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以下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4、法定继承人证明; 5、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的证明。
办理房产过户所需的手续因过户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买卖过户所需的手续: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买卖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买
房产买卖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费有:登报声明的费用、工本费。补办房产证时,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一般是免费的,到报社登报作废房产证统一收取一定的费用,办理新的房产证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