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受著作权保护,广告语是借助文学艺术手段,追求高度的新意,对商品服务信息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广告语是智力创造的结果,具有独创可复制性的特点,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一般特点。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而不是作品的思想内容。
申请人的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申请人的口述作品:即
不保护。 1.思想本身是无法保护的,就好像即使是一个正版读者,只要它接受了书籍中的思想,经过自己的加工整理,就可以口头向自己的朋友表述出来,这如何禁止? 2.因为版权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通过保护给予版
针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则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其他组织或者是法人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至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出现作品自作者创作完成后50年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音乐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并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音乐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截止到,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截止之后,相应的音乐作品不再受到著作权保护,人们也可以
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有以下四点: 1、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