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
在劳动法中代通知金没有规定,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条款如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系列关系,比如说,用人单位要想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否则的话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代通知金的规定:如果单位以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解约,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向其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知金。且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在劳动法中代通知金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2.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
对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
劳动法没有规定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有代通知金的规定。代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劳动法中代通知金没有上限,一般都是固定好的,根据上个月工资是多少,那么就会赔偿和上个月一样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劳动法没有规定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有代通知金的规定。代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