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二者区别如下: 1.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否是在人力直接作用下发生了致人损害的后果。高空坠物不是人为直接造成的,而高空抛物是人为故意抛物导致的。 2.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
《民法典》规定了“头顶上安全”将有法可依,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用让抛物者买单的方式守护头顶安全。 根据情节而定,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是否可以报警。但是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高空坠物伤人的应当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
高空坠物被砸重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
高空抛物即使没有造成人同伤亡的话,这种行为也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以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属于刑事案件的话,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处理。除了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的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
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本人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