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小股东的知情权需按以下规定行使: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
股东的知情权理解如下: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一般是指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股东权益受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侵害股东权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应诉办法是,公司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需要按时参与庭审,行使申诉和辩论权。如果法院作出判决的,则公司需要按照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来履行。
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首先应当保证其查阅权,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方法如下: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1.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派生诉讼,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