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有。行政处罚有以下几种,其中包括行政拘留: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应由政府部门使用。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其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规定或造成学校秩序混乱的学生或教职员工予以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际上就是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部门规章是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如果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劳动行政部门主要包括: 1、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4、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我国的行政机关部门有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5个);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政府)。
劳动行政部门有: 1、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3、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4、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劳动行政部门有:1.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3.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4.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县级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