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7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是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
可以。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是: 1、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 2、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章程规定的职责; 3、董事会秘书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具体如下: 1、依法对股东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董事会由五人至十九人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董事会成员名单主要由股东大会选举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应当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决议需要按手印。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有关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如发行公司债时,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决议,并且要由2/3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总额、券面金
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