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犯罪嫌疑人投案后又逃跑的是不能认定为自首的。逃跑后又投案,属于归案后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一般自首对“犯罪后自动投案”的投案具有时间限制。自动投案的时间是在犯罪以后,犯罪被发觉之前,或者是犯罪之后,犯罪已被发现的期间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两种情况,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首后又犯罪其自首成立。投案在前,自首在后。如果前罪已经投案后又如实供述了,只要后期对前罪的供述前后保持一致,对前罪来说自首的行为已经完成。后再犯罪,不影响前罪自首的成立,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说明自首后不能犯其他罪名。
1、投案后又逃跑的不是自动投案,不能认定为自首。 2、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刑法第六十七条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两种情况,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具体地,以下三种情况都属于自动投案: (1)犯罪后,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投案; (2)犯罪后,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
交通肇事逃逸后,还可以自首。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为了推卸、逃脱责任而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所以,交通肇事逃逸与自首并不冲突,交通肇
犯罪嫌疑人经过传唤到案的,如果没有影响其到案的自动性,并且如实供述,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的犯罪分子。在法律上是这样规定自首的:犯罪以后直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等,按照事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经过传唤之
车祸撞死人,然后再逃逸自首的,属于法定的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法院可以视案件情况作出从轻或减轻的处罚。虽然发生车祸撞死人本身就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同时逃逸行为又触犯了交通肇事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但是刑法还是鼓励交通肇事者及时投案自首。因此,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