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1、户口与房产证二者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在有了房产证后可以落户,房屋产权证上是所有权人可以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也可以不是。 2、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产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
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的作用在于对公司运行和机构设置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并且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
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的市值并没有关系,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市值是上市公司股价与总股本和乘积,总股本相对一定,市值的变动主要与股价有关。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
公司解散与清算的关系为: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但并不是所有的解散都应当进行清算。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时就不需要清算。公司清算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而公司解散在多数情况下是公司或其股东的一种自发或自愿行为,如营业期限到期、决议解散、公司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发展相继经过了三个时期(警察国家时期、自由法治国家时期、社会法治国家时期)逐渐得到了完善,宪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母法”,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子法”,一切法律都是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的。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即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就不算是法律行为。
个人与个人,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与个人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国家机关、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是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即当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时,监护人即使已尽到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也不能免责,仅可以减轻其责任。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算是有利害相关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的
个人与个人之间并不能够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个人之间只能形成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