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则按照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等规定赔偿。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等,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1、在并无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事故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双方自行联系相关保险公司。自行协商。赔偿金额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的交通费的票证收据为准进行计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
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关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 1、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
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在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在双方都没有足够
损害赔偿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就诉诸法院解决。首先,应该找交警要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再谈双方如何承担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会影响年审的。如果对方不起诉,注意诉讼时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