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或妻一方因身体遭受伤害而得到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由夫妻其中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 (1)婚前贷款买房,那么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还贷所用钱款,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这些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婚前一方设立公司,所取得的公司收益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公司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共同买车,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股票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要根据购买股票的时间而定。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股票,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能算是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那么股票的本金部分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股票在婚后的收益部分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男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当事人在结婚后买房,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夫妻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 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以下几点: 1、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2、储藏。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3、生活用品。如衣服
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出资的行为,分为登记在出资者名下和对方名下,双方名下,家庭成员名下四种。除第一种外,其余三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