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物权法的颁布晚于担保法,应当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其次从法理上讲,依据《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按照这一规定,超额抵押在我国是被禁止的。但是,要
抵押权不能作为担保,当事人要提供担保只能以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进行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抵押物不足以
强化债的信用、便于资金融通、发挥物的效用,是债务担保制度得以产生、发展的直接动因,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担保制度的立法价值日趋多元化、担保的方式和类型日益多样化,为适应担保制度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的担保制
换押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都应该办理换押手续;2、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保全费一般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不收取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