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时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 资。同时因该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每工作 一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也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
疫情期间耽误上班,工资应当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不发或者少发劳动者工资,不得影响劳动者正常报酬及待遇。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社会保障部门已经明确发文规定了疫情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企业不得因此克扣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
因疫情不能上班,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指一个月),工资照常计算;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不上班的,则职工只有生活费;如果职工已经复工的,则按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算。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应由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因疫情未上班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
疫情员工不来上班的,如果是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导致的无法回到工作岗位的,那么属于不可抗力,没什么办法,只能等。但是如果是因为自身不想来上班的,这属于旷工,严重的可以开除。
疫情期间单位保险缴纳规定为,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
疫情期间单位保险缴纳规定为,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