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有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为,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按份之债成立的相关条件如下: 1、按份之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按份之债给付须基于同合同因素或同一侵权行为而产生; 3、债的标的具有可分性;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标的可分的债,其成立要件为:债权人或债务人是二人以上;债的标的是可分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的;以及其给付是基于同一原因的。
投资不成不成立不当得利,成立不当得利,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利无法律上的原因。 故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因此受到损失。关于“取得”,应是指一种瞬间行为而非一种持续“占
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积极增加财产和消极增加财产; 2、他方遭受损失; 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获取利益没有法律原因。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利益不当的人叫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取得财产利益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某些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设立必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主要条件; 2、别人的损失是指因某些事实而减少别人的财产总额。如果只有一方获利,没有另一方受损,就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3、
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 二、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三、必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不能优先受偿不当得利之债。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个人债务中,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而不当得利并不是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之债可以转让。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债权人转让不当得利之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