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 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
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应有: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二人以上。 2、债的标的可分,给付时可以分为数个。 3、以同一债权债务为基础。 4、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
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支付履行道德义务; (二)债务到期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付款义务的债务清偿。 得利人不知道,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因为当事人不当得利的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所得的利益,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如下要件: 1、债务人应当为二人以上; 2、按份之债的标的应当为可分标的; 3、按份之债应当事先约定债务人自负担债务的份额; 4、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的其他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受利益同时使他方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受利益同时使他方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中的利,一般是指财产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