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需要根据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决定,不是一定要公证的。被继承人办理公证遗嘱的,需要申请人应亲自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遗嘱公证继承人不必须到场,但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必须到场亲自办理。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被继承人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是否需要立遗嘱; 2、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3、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4、选择遗嘱的形式;等等。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
遗嘱公证不需要继承人到场。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的,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若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
遗嘱继承可以订立的遗嘱有: 1、公证遗嘱。即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是最常见的;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由他人录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
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过户。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接受遗赠公证是需要继承人到的。 办理接受遗赠公证需要法定继承人配合到场办理,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 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没有效,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是继承人的遗嘱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