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3)滥用公司人格行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来说股东不用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
公司有股东,股东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但因为公司的法人性质,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各自独立,因此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虚假出资)的,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资,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否认),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公司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
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要承担的。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原则上不用股东承担责任,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或股东存在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的,或者股东抽逃出资,则需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
公司的股东如果完成了出资义务则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