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3
刑诉辩护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2.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调取证据的规定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民事证据规则》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 七、 十八、十九条。条文具体内容见法律依据。
(一)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必须向被调查人出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并由二人以上进行。其中可以包括其他律师事务所共同办理本案的律师。 (二)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可以在征得被调查人同意后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方式: 1、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调取; 2、辩护律师可以对笔录情况进行核实,审核其他证据的真实性; 3、在征得法院或检察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 4、辩护律师收集被告人亲属协
民事诉讼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包含以下: ①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涉及身份关系的; ③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④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⑤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
民事诉讼法院依申请有以下这些调取证据: 1、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3、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4、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针对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还需要和待证事实有关联性。即并非所有提出的证据都会被采纳,只有待证事实相关的材料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通过刑讯逼供,暴力手段以及其他使当事人感受到痛苦所
死刑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方式: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辩护律师可以对笔录情况进行核实,审核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在征得法院或检察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辩护律师收集被告人亲属协助侦查,收集证据。
属于涉外刑事辩护的情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
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调查的证据主要有: (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3)涉及身份关系的; (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5)除前款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