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如下: 1、先履行后才能暂停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如果履行方未提供担保,未恢复履行能力,要求对方履行,履行方可以拒绝; 3、履行方在合理期限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抗辩权的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
消灭时效抗辩权即为抗辩权超过了所规定的时间限制权利人依然没有行使权利,从而丧失了抗辩权的一种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
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比如,双方约定10号还钱,对方要求9号就还款时,本方可以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事实的抗辩权的定义如下: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意思是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形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它在各国法律中都是免责事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将导致当事人被部分或
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审判或仲裁时,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债务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主张该权利: 1、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执行; 2、债务人破产案件在受理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