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有以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
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1、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4、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
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有: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
公司法意思自治规定有: 1、出资种类的选择自由; 2、经营业务的选择自由; 3、债权债务发生自由; 4、董监事、高管人员选任自由; 5、公司分配自由。公司法中的自治条款包括公司章程,自治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自治,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
母公司破产的,子公司不破产。虽然子公司与母公司是一种控股关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法人股东,但二者都是法人,都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也都是以各自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法》中对退股具有下列要求: 1、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存在; 2、有部分股东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 3、公司法中对退股有的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有,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之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清偿,也可以要求提供担保。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
法院起诉公司的规定有: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 3、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
董事拥有下列权利: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公司法关于出资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第三十条规定了出资不足的补充,股东出资不足的,应当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其他规定。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