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提供贷款时,贷款人不能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贷款利息一般在贷款期限届满或合同履行期间按约定分批偿还给贷款人。如果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会损害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获得的贷款少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出借人可以对逾期利息、违约金择一主张或者一并主张,若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的部分不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借款时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可以不偿还;但未超过部分仍然是合理的,仍然需要偿还。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应当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则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
借款合同无效,贷款人需要返还因此取得的利息。合同无效,则利息条款也无效,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
法律对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中应当先支付本金,后支付利息,也可以一并还。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并未对先支付借款本金还是利息做出强制性规定,但依据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以及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的规定来看,法律更倾向于支持债务人还款时先支
就民间借贷而言,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利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利息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区分不同的利息种类并做出正确的选择。此时切记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利息,否则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就会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
借贷利息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民间借贷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举例: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民间借贷利率4倍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