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出售时不能单方面进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另一方有权主张追回该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双方各占50%的比例分割,同时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判定,对于该房产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在婚前共同贷款所购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男方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将房产的一半主动赠与给女方,男方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加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