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经济损失。首先,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对社保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应通过行政途径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此类事由不能成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网上补缴1.登录“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2.税费办理;3.社保费管理;4.企业养老保险差额补缴申报”模块进行补缴申报和扣费操作。 二、实地补缴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差额补缴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到所属地地税部门前
公司社保缴费流程是先到社保局开户,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开户即可;到当地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前往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等待落户,落户完成之后即可办理社保登记等。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了限期补缴通知书后,用人单位按期完成补缴的话,那么不需要赔偿员工; 2、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限期补缴通知书后仍未按期补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用人单位,如果造成员损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
社保足额缴纳是指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比例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全额缴费。即缴费年限要足,缴费险种要足,缴费人数要足,缴费数额要足;满足以上条件才算是足额缴纳社保。
企业未足额帮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追溯从实际劳动雇用关系正式确认或劳动合同起始日开始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解决,不能直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如果投诉后用人单位未足额社保费用,劳动者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