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一般而言,协助组织类的罪名在组织整体活动中属于从属地位,对协助组织罪的认定在刑法上是参照主犯及从犯的认定,但在特定的情形中,不需要参照主犯从犯来确定法定刑,仅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认定即可。比如在协助组织卖淫罪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协助组织卖淫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包括: 1、指挥,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 2、招募,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 3、组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 4、策划,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
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应当包括: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如下: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 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 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
组织卖淫罪有有期徒刑、罚金、无期徒刑、没收财产等处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
组织卖淫的行为手段如下: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集中和控制分散的卖淫行为,并在其中发挥组织作用的行为。 2、规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规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 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到领导和指挥
组织卖淫羁押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
组织卖淫司法解释重要条文: 1、“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即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并且,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