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原来的合同的甲方和重新签合同的甲方是否为不同的法人,或者是否是变更后的法人。如果是不同法人,合同不到期,要重新签订的话,正常应当先解除原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再重新签订新合同。如果签订新合同的时候未同时支付经济
不需要签订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应注意下列事项:1.设计费的确定。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2.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
中标之后设计改变的,如果中标单位认为自己可以继续承包,那就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中标单位认为设计改变不利于自己,那就可以不签,让招标单位重新招标。
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在公司未成立之前签订的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依法设立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公司因故不能成立的,由全体设立人承担责任。
不能。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两年。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这两年时间内你和公司还是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补签之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按照正常的工资福利计算,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被吊销后是不能继续签订合同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需要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是受总公司委托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可以。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的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直接对外签订合同。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