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下: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
行政处罚在诉讼期间,是可以执行的。在诉讼期间,行政机关并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如果符合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则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强制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对于行政诉讼的判决申请进行执行的期限应当参考民事诉讼执行期限,时间为二年,起算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如下: 1、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 2、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的抽象标准。 3、结合式,是在一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
行政机关需采取下列措施来对公益行政诉讼:及时向法院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答辩状;按时参与庭审,遵守法庭规则;以及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
行政申诉不是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属于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可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可以向省信访局反映市里拒不执行的情况,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国务院信访部门反映。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涉外仲裁裁决主要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