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此,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有些案情
1、异地临时羁押最长期限为37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羁押期限自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开始,历经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分为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逮捕前拘留期限最长37天。逮捕前的37天被刑事案件律师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因为一旦犯罪嫌
罪犯在看守所种最长羁押多久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以及刑事案件的推进流程进行具体判断。因为罪犯在看守所的时间与其所经历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的时间长短息息相关。在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前,罪犯都羁押在看守所里。首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