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
新《公司法》取消了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额的规定,按实际的出资额注册即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
对象是被拆迁人,安置一般是指的拆迁安置,在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人大多是没有住所的,所以这个时候要解决他们的住宿问题,一般是让他们租房住,然后给安置补贴这些就可以了。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
江苏省产假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的规定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 1、货币形式(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 2、非货币形式,例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3、其他方式。
劳务出资的规定有,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够用劳务出资的,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撤资只能通过转让股份和减少公司注册资金两种方式。其他情况下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公司减资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公司减资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需要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接到通知或者公告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
公司注册资金是在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时存在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里资金,由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交当地工商部门,等到工商部门把公司营业执照审批并且发证后,公司就可以使用这笔资金。
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有如下内容: 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禁止转让的除外; 2、出资只能以所有权进行出资; 3、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