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有先后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
兄弟姊妹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不过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姊妹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不过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主要原因如下:1、继承法明确规定,兄弟姐妹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2、兄弟姐妹的继承权是处于第二顺位,即当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作为兄弟姐妹的第二顺位才能发生继承的
父母去世,未订立遗嘱对多个兄弟姐妹进行遗产分配的,兄弟姐妹可以协商继承,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
有,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多的,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协商分配份额,或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经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父母去世兄弟姐妹多按如下方式继承: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儿子先于父亲去世,当事人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父亲的妹妹有继承权,但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优先继承,父亲的妹妹拿不到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父亲死亡后,继承权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死亡者的父母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