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既然法定代表人被法律设计成公司行为的实施者,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民事行为时,对外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就是公司越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或者职权范围不明而订立的合同,仍然约束该法人,具有法律效力。既然法定代表人被法律设计成公司行为的实施者,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民事行为时,对外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
法人变更,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具备以下生效要件,合同就有效: 1、合同缔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强制性规定。
法人代表变更后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变更后,合同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因为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在劳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不可以由于变更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的姓名、所在单位的名称。或者因为变更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而不按照合同的
法人代表变更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但需要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法人代表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整个事项的授权,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会影响原先签
法人变更了,原来的合同还是有效的。因为当时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即使之后发生了法人变更的情形,但是并不影响原合同签订是有效的,当事人不得因此而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人变更,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具备以下生效要件,合同就有效: 1、合同缔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强制性规定。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在合同等文件上签字,但未加盖法人印章的情况下,除非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否则应认定为合同有效,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法人变更后原来签订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且待公司法人变更完毕后,应当由变更后的公司履行相应义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既然法定代表人被法律设计成公司行为的实施者,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民事行为时,对外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就是公司越权,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有。合同的生效方式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属有效。作为公司来说,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