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有权继承权。正常情况下女婿是没有继承老丈人遗产的权力的。但是如果女婿失去了老婆且未续弦或者续弦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符合法定的条件,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之间,只有姻亲关系,并无血缘关系,如果儿媳或者女婿丧偶后,对公、婆、岳父、岳母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精神抚慰,使
丧偶的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对岳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并能作为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法定继承中,丧偶女婿对岳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权继承老丈人的遗产,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
法定继承中丧偶女婿一般是无权继承老丈人的遗产的。因为女婿并不是岳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儿才是。但是如果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尽了赡养义务了,且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了,则此时可以继承人岳父的遗产,且是岳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了丧偶的儿媳和女婿的继承权问题。如果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享有法定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丧偶女婿如果对对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自然人死亡的,其遗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