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下了专利权终止后是可以做恢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权终止后,恢复的方式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
符合条件的可以恢复。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
1、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专利部门宣告专利无效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恢复专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
专利权终止的意思是,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已经届满,或基于某种原因导致专利权失效。其中,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下面几种: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如果专利权人滞纳期满后仍然没有缴纳年费和滞纳金,或者没有缴够足额的年费和滞纳金的,从滞纳期满之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
社保卡注销后不能恢复。社保对应的是个人账户,是用身份证信息注册的,但是社保的交纳,分为集体和个人两部分,集体交纳的部分多,个人交纳的部分少,如果营业执照注销,会影响到集体的交纳的部分,也就是说,需要把集体的份额也由个人来交,这样就不影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