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若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的表现,一般可以减少其被判处的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重大立功的,刑期最多减少一半;无期徒刑重大立功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立功可以减刑,重大立功应当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自首加立功会不会判处缓期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的,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如果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可以减刑10年。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贩毒者立功的,可以对其减轻判刑。贩卖毒品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监狱立功一次不能减刑。减刑一般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自首与立功是叠加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
死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适当减刑: 1、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罪犯; 2、被判死刑的犯罪分子,有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的犯罪活动的行为,经调查后发现属实,可以适当减刑; 3、服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者、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科技革新的人
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减刑的。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缓刑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适用减刑,但若在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参照《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