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被害人认为存在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却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侦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
如果当地的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被害人如果认为有侵犯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者控告。但是当地的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并不存在犯罪的事实,决定不进行立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针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行使立案的监督权。
可以口头投诉、检察院登记。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
公安机关不立案: 第一,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 第三,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此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报警后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可以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和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报警后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
如果满足了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还是不给立案的: 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