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
赠与房产可以免交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
依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国发198690号发布)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房产。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在离婚、分家、继承和共同买房等民事关系上,公民在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需要先析产再继承。 房屋析产的原则有:最大限度的保留房屋的完整性;尽最大的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市场或
有残疾证买房,不会免税但会减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
赠予房产要交税。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以下税费: 1、个人无偿赠予行为,对受赠方按市场价格计征百分之三的契税; 2、对双方按市场价格计征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3、直系亲属赠与,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4、非免征个人所得税事由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