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是: 1、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继承人即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的人,由遗嘱人指定,又称指定继承人。各国一般不限定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 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 4、没有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仅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而被继承人即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继承。
代位继承不能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优先。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位,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代位继承不能适用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
《民法典》规定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有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在我国,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原则主要有: 1、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遗嘱方式,
遗嘱继承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死亡。《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因而,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 2、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
1、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即订立遗嘱。 2、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