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有质押的股权需要为有效真实的股权。不存在欺诈的情形质押的股权需要进行登记,只有进行登记过后的股权才能合法设立质押权,否则质押权不得设立,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的质押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登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
公司注册后是否需要验资 公司注册之后,是不用进行验资的。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松限制;由公司的股东自己约定认缴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时间等,并且记在公司章程里,还要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责任,注册公司不占据使用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股东的投资款能拿回来,比如说撤回出资或者是进行股权转让,都可以将自己的投资的款项拿回来,当然了,在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我们国家规定股权转让公司的股东是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人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
股东的投资款收回的方式如下: 一、股权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我国公司法对注册公司是否需要验资没有强制性规定,即验资已不再是注册公司所必需的程序之一。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施的公司法,申请注册公司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且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三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五百万元人民币
挪用资金后即使已经坐牢,还是应当还款。因为坐牢是被判限制人身自由刑,而还款是民事上的责任。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行为人挪用资金的行为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公司欠债不可以告股东。因为公司属于法人组织,法人组织以公司财产承担有限的债务,因此公司欠债应当起诉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