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工伤认定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根据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
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程序中,职工应当承担提供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事故伤亡等基本证据。这些证据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不一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为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
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而单位出面的则需要带上公章,另外其他人是无权补办的,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书丢失
当事人在丢失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后,可以去申请复印社保行政部门留存的认定书文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当事人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去鉴定劳动能力,之后及时去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索取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有标准: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建立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工伤认定的规定有: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认定是认定劳动者是否为工伤,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鉴定是鉴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根据不同等级,具体确定劳动者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在申请主体、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以及申请时间等方面有所不同。 具体而言,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
工伤认定是认定劳动者是否为工伤,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鉴定是鉴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根据不同等级,具体确定劳动者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
1、劳动者如果鉴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原来待遇按月支付工资; 2、劳动者如果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也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